你可以说这是关于电脑的《广告狂人》,但《奔腾年代》从来不屑于复制别人的成功。第四季作为最终季,没有选择狗血收场,而是用10集时间,把几个创业者的中年危机、理想幻灭和那一丝不死的火种,烧得干干净净。
李·佩斯演活了这个复杂角色。第一季他还是靠骗术起家的销售天才,第四季里,Joe MacMillan已经变成一个几乎清教徒式的开源布道者。他创办的Comet公司,妄想用免费操作系统对抗微软,这听起来像是堂吉诃德战风车。但编剧没让他当英雄——Comet最终被收购,Joe自己也被董事会踢出局。最扎心的一场戏:他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,对着屏幕上的代码自言自语,李·佩斯用微颤的嘴角和空洞的眼神,把一个理想主义者被现实碾碎后的虚空感全演出来了。他不再是那个能忽悠所有人的乔,而是一个终于被自己信念反噬的凡人。
麦肯兹·戴维斯和凯瑞·碧许这次贡献了全剧最锋利的对手戏。Cameron Howe依然是那个暴躁天才,但第四季她学会了妥协——为了活命,她卖掉了自己创立的Mutiny。Donna Clark则从控制狂变成了更可怕的商界女强人,她收购了Cameron的公司,两人从合伙人变成上下级。有一幕两人在停车场吵架,Cameron吼着‘你毁了我的一切’,Donna回敬‘你毁了我的人生’,麦肯兹·戴维斯的眼泪和凯瑞·碧许的冷笑,把十年恩怨一刀捅穿。比起《硅谷》里那帮nerd的插科打诨,这部戏的女性斗争更直接、更痛,她们不是花瓶,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的人。
斯科特·麦克纳里演的Gordon Clark一直是全剧最接地气的角色。第四季开场,他已经和Donna离婚,自己开了家小公司做医疗软件。可惜命运没放过他——他查出了脑瘤。编剧没让他轰轰烈烈地死,而是给了一个缓慢的、充满细节的告别。最后几集,Gordon开始忘记密码、忘记回家的路,但他还记得年轻时和Joe一起改代码的夜晚。有一场戏,他坐在车里,阳光照在脸上,他笑着对Donna说‘我看到了未来’,然后安静地走了。斯科特·麦克纳里用最克制的表演,把死亡的重量全压进了观众的心里。比起《绝命毒师》里老白的壮烈,Gordon的死更像是一片落叶,轻得让人心疼。
第四季时间跳到1994年,互联网浏览器刚出现,所有人都知道风暴要来了。但剧里没拍网景、雅虎这些后来者,而是聚焦于Comet这个注定失败的先行者。Joe想做免费系统,投资人只想要盈利;工程师想写完美代码,市场只想要快。这种理想与现实的撕裂,比任何商战戏都更残酷。有一集,Comet员工通宵赶工,第二天发现微软发布了类似功能,那种绝望感隔着屏幕都能闻到。这部剧从不回避失败——历史是胜利者写的,但失败者的故事同样值得被记住。
最后一集,时间跳到1995年,Joe开了一家小电脑店,Cameron在教学生编程,Donna成了风投合伙人,三个人都活着,但都没实现最初的梦想。Joe站在店里,看着年轻的顾客买走一台组装机,镜头拉远,街道上人来人往,没人知道这个平凡的男人曾经差点改变世界。这个结局不煽情、不励志,但它真实得让人想哭。整部剧就像一首献给硅谷殉道者的挽歌——我们记得成功者,但那些失败的火种,才是真正点燃未来的光。
评分:9/10。如果你受够了职场剧的套路化逆袭,想看一群真正聪明的人如何笨拙地活着,这部最终季值得你浪费一个周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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